【精品】项目申请书范文汇总九篇
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在写作上,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来参考自己需要的申请书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申请书9篇,欢迎大家分享。
项目申请书 篇1省(市)发改委:
×××工程位于××河上,属于××流域,工程规模为××××,坝型为××。××工程主要包括大坝枢纽、溢洪道、灌溉(供水)发电洞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该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防洪规划报告、取水许可报告及水土持续报告经省水利厅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省(市、县)环境保护局批准,水库用地预审报告经省(市、县)国土资源厅(局)批准。
×××工程的概算总投资为¥¥¥¥万元。《×××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已由×××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完成,现随文上报,请予核准。
年月日(企业章)
附件:×××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主题词:
抄送:
附件:
×××工程
项目申请书 篇2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了XXXX,依据XXX,我单位拟建XXX项目。现已完成XXX等准备工作,现申请项目备案登记。特将项目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本单位全称XXXX,单位性质XXXXX,地址XXXX,法定代表人XXX: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号码XXX,法人代码(有关凭证)XXXX,注册资本及行业资质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性质:
3、拟建地点: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XX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其中XXX平方米,XXX平方米
5、建设工期及计划开工时间:建设工期 个月, 年※月开工。
三、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自筹 万元,申请银行贷款 万元。
本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敬请审核准予备案登记。
附:
1、《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一式五份)
2、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及法人代码证
3、其它凭证(资质凭证,移民土地凭证、资金凭证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Xxxxx(公章单位)
二○XX年 月 日
项目申请书 篇3尊敬的台江县工商局领导:
铁皮石斛属兰科植物(野生系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是食用及药用不可取代的原材料,具有很高市场经济价值和适应我县山区农业推广产业化项目的最佳选择。该植物在药界上称之为——药中黄金,目前,浙江温州华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贵州省清镇市租赁土地(林地)20xx亩用于铁皮石斛种苗繁殖、田间大棚种植和建厂加工生产一条龙企业。
经我县工信局引荐,该公司方国富董事长和有关种植技术工程师两次到我县南宫乡多处原始森林和台盘大营顶果园地进行考查后,确认南宫乡和台盘大营顶等地空气湿度可佳,资源取之不绝,用之不尽,并确定在台盘大营顶果园场和南宫乡交密村巫降自然寨辖区等地原始森林发展种植纯天然、无公害铁皮石斛栽培生产基础200亩(公司负责提供种苗和技术指导以及产品回收,我本人负责与农户承包果园及森林用于培植),今年该项目在我县以点代面试产成功后,明年就充分利用我县原始森林资源的立地条件进行全面铺开,该项目既能为我县林农创造无限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我县广大林农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由于该药材生长周期短,收益快。
为此,现我特以书面申请向工商局注册申办小微种植企业——国际珍稀名贵药材台江县铁皮石斛植物开发合作社。申报项目妥否,敬请贵局领导研究列入农业和扶贫开发项目扶持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项目申请书 篇4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承担单位:
起止年限:
年月至年月
填报时间:
年月
一、目的意义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三、改造原则
四、改造模式
五、准备工作情况
六、本项目实现后的经济(社会)效益
七、本项目需要的经费预算(单位:元)
总经费: 其中:1.申请上级补助: 2.自筹资金来源及金额: 3.其他资金来源及金额:
科 目 调查咨询费 拆迁安置费 规划设计费 人员活动经费 其 合 他 计
用途摘要说明
八、承担单位和主要协作单位及分工
九、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单位(盖章):
二0xx年三月一日
项目申请书 篇5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xx年9月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董家口管廊项目施工员一职,负责该项目施工收尾工作。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能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与公司员工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部门领导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面对公司未来新项目的开工,现特此提出申请,希望负责新项目的施工工作。
在董家口项目施工期间,在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领导下,我主要负责董家口项目段内的部分施工组织安排和施工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做好管架段内的技术、安全、质量交底工作,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做好施工队伍技术指导 ;
2、随时掌握施工队或作业组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方法,严格过程控制 ; ……此处隐藏2317个字……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如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三、申请资格要求
1.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xx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xx年8月8日8:00至9月7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xx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xx年9月12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木樨地茂林居18号写字楼,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邮编:100038。
联系电话:010—88654074。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xx年9月12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至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1)“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68104423;
(2)“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340361、88377340;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9号楼,邮编:100044。
(3)“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91、58884888;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邮编:100038。
附件:1. “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xx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2. “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20xx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3.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20xx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科 技 部
20xx年7月27日签发
20xx年7月31日发布